位置: 首页 > 正文
辽东学院农学院学生预备党员转正积分考评办法(修订)

辽东学院农学院学生预备党员转正积分考评办法(修订)

总 则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预备党员转正程序,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建立完善的党员发展机制,深化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中共辽东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院党字[2015]27号)等相关规定,经学院党总支研究,结合我院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农学院学生预备党员转正积分考评办法及赋分表(表附后)。

一、考评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简便易行、宜于操作的原则。

二、考评内容和计分细则

(一)考评内容

考评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习工作情况为主要依据,内容包括思想情况、学习成绩、学生量化管理成绩、获得荣誉、年级辅导员综合评价情况等5个方面。

(二)计分细则

计分项目每项满分为100分。各项计分权重分别为:思想情况(S)30%、学习成绩(C)25%、学生量化管理成绩(L)10%、获得荣誉(R)15%、年级辅导员和班导师综合评价情况(F)20%。发展学生党员考评总积分为:Z=S+C+L+R+F。

1.思想情况(S)30%

主要考察学生的能否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有无其他政治历史问题、思想认识程度、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由学院主要领导、支部委员结合思想汇报以及平常表现等进行打分,满分100分。

S=该项总分×30%

2.学习成绩(X)25%

以截至转正时上溯所有学期的学习成绩为准(五分制转换为100分制计算),达不到平均成绩为75分(不包含75分)者该项赋分成绩为0。

X= /n×25%

其中 为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成绩之和,n为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总门数,体育课为必修课也按照此计算方法计入。

4.学生量化管理成绩(L)10%

学生量化成绩依据《农学院学生量化考核办法》为准,预备期内所有学期的量化成绩为准(量化成绩超过100分,按照100分计入学生量化),基础分为100分。

L =/n×10%

其中 为所有学期量化成绩之和,n为学期数。

5.获得荣誉(R)15%

根据学生在预备期内获得荣誉的性质、级别等进行打分(不含竞赛活动获奖和通报表扬)。个人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表彰的为20分,省级奖励或表彰的为5分,地厅级、校级奖励或表彰的为3分,院级1分;所在集体(班级或团支部或宿舍或社团等)获得表彰的(含通报表扬),其成员得分:国家级为20分、省级为5分、校级为3分、院级为1分,相应学生干部再奖1分,集体荣誉积分仅计算两个最高分:综合荣誉最高分、活动竞赛(或组织奖)最高分。总分R封顶,最多计100分。

R=该项总分×15%

7.年级辅导员和班导师综合评价情况(F)20%

年级辅导员和班导师根据学生平时在学校及学院学生活动中的表现情况进行打分,满分100分。

(F)=该项总分×20%

五、有下列现象之一的预备党员需延长预备期,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一)考核评价积分达不到75分的

(二)预备期内受到警告处分以上的;

(三)各科成绩(纳入奖学金计算科目)平均分不足75分或班内排名下滑严重的,但经教育能够提高者;

(四)预备期满没有按期交转正申请,或两次以上无故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

(五)预备期内没有按要求进行思想汇报的;

(六)入党时后起不到先锋模范作用,不愿履行党员义务,经教育后,本人愿意锻炼提高,可以在短期内达到党员标准的;

(七)预备期间,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缺点毛病,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但经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

(八)入党前犯有较严重错误,入党时隐瞒,入党后很快主动交待,认识深刻,并在预备期间表现很好,党组织根据其错误性质的情况,经认真讨论,认为可留在党内继续考察教育的;

(九)工作学习积极,不怕困难,开拓进取,并做出一定成绩,但是思想作风上存在骄傲自满、脱离群众等严重的缺点,经教育愿意改正的;

(十)有其它情况影响预备党员转正,党组织认为需要继续教育和考察的。

六、有下列现象之一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经过预备期的考察,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基本素质很差,又没有继续考察必要的,应该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考核评价积分达不到60分的

(二)不按时交纳党费者;

(三)在预备期内受到过学业警示或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四)隐瞒本人历史、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问题,又划不清界限的人;

(五)入党动机不纯,想利用执政党的地位谋取私利搞投机的人;

(六)抵制和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人;

(七)对党认识差,入党目的不明确,有严重个人主义,屡教不改的人;

(八)思想、作风很坏,严重破坏党的纪律,在党内挑拨是非,闹不团结,教育无效的人;

(九)入党后犯了严重错误,拒绝检查和改正的人;

(十)思想觉悟低,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的人;

(十一)经延长预备期继续考察教育,延长预备期满仍不具备转正条件的人;

(十二)本人信仰动摇,不愿意申请转正的人;

(十三)其他按规定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

七、考评结果的公布和使用

学生预备党员转正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分别报送组织员备案。

八、本制度自学院党总支研究通过之日起施行。

辽东学院农学院党总支

2015年11月10日

附件:1.《辽东学院农学院学生预备党员转正考评积分表》

2.《辽东学院农学院学生预备党员转正考评积分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