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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学院农学院拟发展学生党员积分考评办法(修订)

辽东学院农学院拟发展学生党员积分考评办法(修订)

总 则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员发展程序,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建立完善的党员发展机制,深化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中共辽东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院党字[2015]27号)等相关规定,经学院党总支研究,结合我院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农学院拟发展学生党员积分考评办法及赋分表(表附后)。

一、考评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组织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简便易行、宜于操作的原则。

二、考评内容和计分细则

(一)考评内容

考评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习工作情况为主要依据,内容包括思想情况、学生干部任职情况、学习成绩、学生量化管理成绩、获得荣誉、团支部推优率、校党课成绩、年级辅导员综合评价情况等8个方面。

(二)计分细则

计分项目每项满分为100分。各项计分权重分别为:思想情况(S)15%、学生干部任职情况(X)15%、学习成绩(C)10%、学生量化管理成绩(L)20%、获得荣誉(R)10%、团支部推优率(T)10%、校党课成绩(D)10%、年级辅导员综合评价情况(F)10%。发展学生党员考评总积分为:Z=S+X+C+L+R+T+D+F。

1.思想情况(S)15%

主要考察学生的入党动机、思想认识、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由学院主要领导、支部委员结合思想汇报以及平常表现等进行打分,满分100分。

S=该项总分×15%

2.学生干部任职情况(X)20%

主要从担任校、院、班级学生干部和其他团体组织负责人中进行考核,要求学生干部能够保持责任心、公心、爱心、细心和耐心,任劳任怨,服从大局,能在同学和老师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在校园文化氛围建设中起到骨干作用,在同学中起到榜样示范作用。(注:兼职多个职务者和特别突出者可适当多加分),满分100分。

X=该项总分×20%

3.学习成绩(X)10%

以截至发展时上溯所有学期的学习成绩为准(五分制转换为100分制计算),达不到平均成绩为75分(不包含75分)者该项赋分成绩为0。

X= /n×10%

其中 为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成绩之和,n为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总门数,体育课为必修课也按照此计算方法计入。

4.学生量化管理成绩(L)20%

学生量化成绩依据《农学院学生量化考核办法》为准,截至发展时上溯所有学期的量化成绩为准(量化成绩超过100分,按照100分计入学生量化),基础分为100分。

L =/n×20%

其中 为所有学期量化成绩之和,n为学期数。

5.获得荣誉(R)10%

根据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荣誉的性质、级别等进行打分(不含竞赛活动获奖和通报表扬)。个人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表彰的为20分,省级奖励或表彰的为5分,地厅级、校级奖励或表彰的为3分,院级1分;所在集体(班级或团支部或宿舍或社团等)获得表彰的(含通报表扬),其成员得分:国家级为20分、省级为5分、校级为3分、院级为1分,相应学生干部再奖1分,集体荣誉积分仅计算两个最高分:综合荣誉最高分、活动竞赛(或组织奖)最高分。总分R封顶,最多计100分。

R=该项总分×10%

6.团支部推优率(T)10%

由党建负责人指导、团支部书记主持,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活动(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3/4,方为有效),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以赞成票得票率作为本项基准成绩,同时减去:推优活动缺席人数×2/3,有效反对票2分/张,弃权票1分/张。

T=(赞成票得票率×100—缺席人数×2/3—有效反对票数×2—弃权票数×1)×10%

7.校党课成绩(D)10%

依据参加学校党课成绩原始分计算,满分100分。

(D)=该项总分×10%

8.年级辅导员和班导师综合评价情况(F)10%

年级辅导员和班导师根据学生平时在学校及学院学生活动中的表现情况进行打分,满分100分。

(F)=该项总分×10%

四、考评结果的公布和使用

发展学生党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分别报送组织员备案。

学生党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在遵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辽东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院党字[2015]27号)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把考评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对于积分排名在前者可以优先发展为党员。

根据发展计划,按照积分排名,提交院党总支领导集体审查、确定。

五、推荐审核程序

首先由农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考察各个班级符合发展党员条件的人选,然后由学生党支部支委成员进行审核,最后提交考评小组进行积分考评,得出最终积分人员名单。

六、成立考评小组:

考评小组组长:卢伟家

考评小组副组长:曹英飞

组员: 温海波 胡广军 高燕 柳娟

七、本制度自学院党总支研究通过之日起施行。

辽东学院农学院党总支

2015年11月10日

附件:1.《辽东学院农学院拟发展学生党员考评积分表》

2.《辽东学院农学院拟发展学生党员考评积分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