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学生上课出勤管理规定
为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的学习纪律,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推进农学院的学风建设,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在校学生必须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课,事、病假应提前向任课教师请假。
二、学生上课应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
三、超过一天病假的,学生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或校医院的诊断证明,经学院副书记批准后,分管辅导员开具病假条。
四、因学生参加学校活动需请事假的,由学院团委统一开具事假条。
五、学生上课期间禁止使用手机,并保持关机或静音状态。
六、学生上课期间禁止将饮料、食物带进教室,保持教室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离开教室时带走垃圾。
七、各班级学习委员要认真如实地做好班务日志的记录工作,辅导员每周要对所分管班级的班务日志进行检查。
八、各班级学习委员下课后,必须将任课教师的考勤表发送给辅导员,有问题辅导员应及时处理。
九、辅导员按学校要求深入课堂,了解学生的出勤情况、上课状态,对问题学生及时进行引导教育。
十、对于迟到、早退、旷课、违反课堂纪律、干扰教师正常上课、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学生,依据《辽东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农学院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