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医疗保险

一.投保

1.公费留学生(全额奖学金生):由学校统一办理投保,保险费由学校统一缴费。

2.自费留学生:投保费由留学生个人支付,期限半年400元、一年800元,需带护照购买保险。

(1)学校代收代缴,入学报到时扫码缴费到学校基本账户,到财务部门领取收据单提交到办公室,由学校代缴。

(2)学生自行网上缴费。由学校向保险公司提供投保名单创建保险账户后,学生本人通过网上支付流程指南自行缴费,缴费后按照指南下载缴费绘制提交到办公室。

地点:辽东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文翠楼305办公室)

请于一至两周后登录留学保险网(www.lxbx.net)查询保险缴费信息。

保险费:

二.延期

二、门急诊医疗保险理赔范围

门诊、急诊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就诊日费用限额为600元(即:若当日医疗费用超日限额的只能按600元计算,当日医疗费用未超600元限额的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在日限额的基础上累计超过650元免赔额以上的部分按照85%比例赔付,计给付保险金额以20000元为限。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门急诊医疗费用包括:公立医院普通门诊、急诊、门诊手术、急诊留观、急诊抢救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因与住院同一病因而产生的院前、院后的门诊费用等均归属于门急诊医疗责任范围内。

即:如因发烧、突然腹痛、晕倒、身体某处炎症等等在门诊或急诊进行治疗的;

报销公式:(每天在日限额600元以内的费用相加-650元)*85%=可报销费用(合理费用合计不含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及部分自费费用)。

释义:

日限额:为每日就诊的最高费用限额。

免赔额:本险种设置650元为免赔额(一个保险期间内累计扣一次650元),免赔额以下部分不予赔付。

三、住院医疗保险理赔范围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护工费(限额200元/天,最多累计60天)、建病历费、取暖费、空调费、床位费、检查检验费、特殊检查治疗费、手术费、药费、治疗费、化验费、放射费等合理医疗费用,按100%的比例向被保险人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在一个保期内,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本公司均根据理赔规则向其给付保险金,每次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累计相加达到400,000元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即:因受伤或生病后,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可申请网络医院住院垫付或自付后申请报销;

报销公式:合理住院费用*100%=可报销费用(合理费用合计不含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及部分自费费用)。

四、医疗保险使用指南

1、服务流程

2、理赔应备文件

(1)门急诊医疗

A被保险人护照复印件及签证页复印件

B收费收据原件

C相对应每次就诊病历(病历日期须与发票日期一一对应)、费用明细、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如果已满650 元免赔额,须提交 650 元以下的发票原件、病历、费用明细、检查化验报告单的复印件。

(2)住院医疗

A被保险人护照复印件及签证页复印件

B如意外事故须提供意外事故证明(如是交通事故出具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C住院收据原件、费用明细原件

D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复印件

特别说明:

(1)每次申请理赔,申请材料中必须附上被保险人中国大陆境内的银行账号及该账号的准确账

户信息,包括账户名、账号和开户行信息,可通过存折复印件或银行客户信息表载明以上信息。(详

情请拨打4008105119进行咨询)

(2)若一次保险事故分别在两家(包含两家)以上医院就诊,须出具每次就诊的诊断证明书、病

历复印件等相关文件。

(3)就诊医院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的公立医院,申请理赔费用应属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

规定可报销的范围之内的费用。

(4).护工费申请

住院期间医院或护工服务公司出具的护工费发票原件。

理赔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 号平安大厦 9 层(邮编 100033)

收件人:来华项目组

电话:4008105119

Ø以上所有医疗责任所涉及的医疗机构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的公立医院,但不包括公立医院的分院、外宾病区、特诊特需病区、特诊特需病房和高干病房等同类病区或病房发生的医疗费用。


Ø以上所有医疗责任所发生医疗费用范围只限于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范围的项目和费用,自费和部分自负项目均不能报销。


具体报销方案细节请下载附件查看。

详细保险事宜请登录留学保险网(www.lxbx.net)查询。



附件【3_700-3-2022平安来华人员保险简介(留学生800元方案 中文).pdf
附件【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来华人员综合医疗保险保障计划简介.pdf
附件【2022平安来华人员保险简介(留学生800元方案)英语.pdf

学校地址:(南校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北校区)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325号

招生办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联系电话:0415-3789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