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实践周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1/10 11:23:54 点击数:

各教学教辅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实践周工作,切实利用好实践周,加强学生实践技能训练,真正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现就落实2020年春季学期实践周的教学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实践周安排

(一)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20年春季学期实践周为十七至十八周。各学院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各专业实践周时间和内容。若专业实践内容具有时效性、校内实验室(实训基地)容量不足或校外实践基地的实习有时间上的限制,各学院可以将实践周的内容安排在3-16周时间内,安排实践周的时间其他课程顺延,全校在第十六周结课。

(二)2020年春季学期的考试周安排在第十九至二十周,没有特殊情况的不可以调整。

二、报送实践周教学任务的要求

为加强实践教学的规范管理,实践周教学任务申报结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各部门应认真规范填写各项内容。

(一)在教务系统中生成开课任务书:进入教务管理系统,选择理论环节,在统计报表下拉菜单中选择课程-教学任务(格式一)。选择学年学期“2019-2020学年春开课院系,点击输出Excel”,生成电子表格后,删除所有非实践周的课程。

(二)各教学部门认真核对任务书中的课程名称、开课学期、学时、学分、授课班级等内容,如不一致,需报教务处更正。

(三)根据《教学任务书》内容,在实践教学管理平台上将课程基本信息填报完整。

(四)教学任务一经申报,不得随意更改授课教师。

三、填报教学任务的注意事项

(一)关于授课地点的填报

实践周的教学任务大多数在校内实验室(实训基地)或校外实习基地完成。如在校内实验室(实训基地)或教室完成,要填写具体的上课地点,包括实验室的名称、二级实验室的名称,实验室的名称要按《辽东学院关于公布实验室设置情况的通知》规范填写。如在校外实习基地完成,可填校外基地。在填报教学任务的时候应与实验室进行沟通,科学合理安排实践周内容,避免实验室安排过于拥挤或空闲。

(二)为保证全校2020年春季学期排课的进度,请各学院认真落实并及时提交实践工作安排。

1.实践周课程在本部门教室、实践基地和实验室完成的,实践周教学安排列表信息由任课教师所在部门录入,并落实具体的授课时间和地点。

2.实践周课程在教辅部门实验室完成的,由任课教师所在部门录入实践课程基本信息及课程所包含的分项目内容后,由教辅部门落实具体的授课时间和地点。

三)学校将对各教学部门的实践周课程情况进行检查,各教学部门在实践周课程完毕后对本学期实践周情况进行总结,上报总结报告。

四、其他要求

根据平台管理及排课要求,115日系统将自动关闭。

请各学院认真安排实践周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衣智平  联系电话:3789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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