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切实推进解决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机管【2023】38号)文件要求,现将辽东学院需要核实核销的资产盘亏事项公示如下:
一、辽东学院申请核实处置固定资产盘亏总额
此次辽东学院申请核实处置固定资产盘亏总额为3491.260889万元。包含的34,022件设备、家具,均购置于1968年1月—2003年4月,已达最低使用年限且距2023年4月24日超过20年。
经梳理查找,因学校反复合并等历史原因无法认定责任人,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对超过20年的盘亏资产进行报废核销处置。
二、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意见
此次申请核销的盘亏资产,是2014资产清查的结果。经大连浩华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鉴证,辽东学院申报的资产盘亏情况属实,金额可以确认。
此次,将“经济鉴证意见书”上46,451,467.77元盘亏资产中的超过20年的账面原值为3491.260889万元的盘亏资产做报废核销处置,符合省厅《关于切实推进解决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上报予以核销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
联系方式:审计处 3789066
国有资产管理处 3789080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