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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选辽东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因学校机构改革和干部调整,各单位(部门)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构成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按照《辽东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组织实施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次代表补选以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为选举单位,即哪个选举单位出现缺额,就在本选举单位补选,并原则要求补选代表应与缺额代表在成分构成上相对应。

二、本次补选代表工作由各选举单位所属基层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三、请需要补选代表的选举单位在3月4日前向辽东学院民主管理委员会提交《关于补选辽东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请示》(附件1)。

四、请3月8日前完成补选工作并将《辽东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补选结果报告》(附件5)和《辽东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6)报辽东学院民主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五、请相关选举单位认真做好本次补选代表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工会(临江校区文萃楼1107室)

联系电话:3789013


附件1:关于补选辽东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请示(模板)

附件2:补选辽东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主持词(模板)

附件3:辽东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补选代表选举办法(草案)(模板)

附件4:辽东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补选代表选票(票样)

附件5:辽东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补选结果报告(模板)

附件6:辽东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辽东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