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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学院“第一议题”制度

发布日期:2023-04-07    作者:     来源: 辽东学院    点击: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学校党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学校治理效能,现制定“第一议题”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突出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委会、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支部大会、支委会及其它党内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广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第一时间学习传达、第一时间研究贯彻、第一时间推动落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化、不断取得实效。

二、学习内容

“第一议题”内容主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包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和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关于教育和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重要批示、讲话精神以及新颁布的党内各类党纪法规、条例和重大决策等内容。

三、学习形式

“第一议题”以学习传达上级精神为主要形式,也可通过诵读原文原著、开展交流研讨、邀请专家解读、举办知识问答、观看专题片、进行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开展,学好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创新学习形式,确保听得懂、学得进、用得上。每次学习应提前将学习主题、内容和形式告知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在“第一议题”的学习上既谈心得体会,又论落实思路,学思践悟、互相启发,不断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同时,应在会议记录中及时规范记录“第一议题”学习主题、形式、参加人员和过程概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格贯彻执行。要精心组织,迅速落实,坚持第一时间学习,及时跟进学习,迅速消化吸收,切实做到常学常新。要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组织部门将把“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并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2.书记带头领学。要充分发挥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党组织书记带头领学,并对学习主题、内容、过程和效果负责。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先一步、学深一层,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要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学传达、贯彻落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确保党员干部全面领会其中的基本观点,深刻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

3.紧密结合实际。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第一议题”计划,在做好规定动作和落实统一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贴合实际的学习方式方法。要聚焦中心工作,注重学习的针对性,切实在学习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做到边学边改,长期坚持,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检验学习贯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