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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4年度校级支出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24年度校级支出预算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和要求

强化重点工作财力保障。全面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聚焦学校重点工作任务和高质量发展,本着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的原则,兼顾需要与可能,量力而行,统筹安排。

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除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基本运转等“三保”支出外,各类项目经费申报数原则上不得突破上年预算额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预算刚性,没有预算不予安排支出。

强化零基预算理念。对以前年度安排的预算项目进行统一归并或清理,确定保留的需按要求重新申报。对申报内容不具体、额度明显不合理的项目暂缓安排;对目标不明确、实施效果达不到预期的项目暂停安排。

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建立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编制的有效衔接,压缩非必要不合理支出预算,加强预算绩效意识和绩效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对截至2023年9月底,校级经常性项目执行率低于60%的,2024 年该项目预算按不低于 20%压减。

强化依法依规取得收入。各单位(部门)将依法依规取得各类收入全额上缴学校,对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一律不予安排支出。

二、编制内容及程序

(一)人员类项目预算:由人事处和财务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标准和学校实际情况,统一测算编报,学校统筹安排。

(二)运转类项目预算:是指为保证基本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公用经费。

1.教学类、科研类、学生管理类经费预算分别归口由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统一汇总编制,报财务处汇总审核,学校统筹安排。二级单位相关申报材料分别报归口部门,由其审核后汇总编报。

2.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校医院支出预算独立申报,直接报财务处汇总审核,由学校按其收入情况统筹安排。

3.其他各类经费仍由原经费使用或管理单位(部门)申报,直接报财务处汇总审核;办公经费等支出预算由财务处编报,学校统筹安排。

(三)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是指为完成年度特定的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大项支出。除人员类项目和运转类项目外,其他预算项目均纳入特定目标类项目管理,特定目标类项目均需上报归口部门,由归口部门统一编报,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进、维修工程和实验室建设等项目

各归口部门在报送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时,须根据学校项目库管理的相关规定,提前谋划,履行部门评审、事前绩效评估等程序后,将拟安排项目排序后报财务处,由学校统筹安排。

三、编报时间及格式

各单位(部门)请于12月10日前将各类支出预算报相关归口部门;归口部门汇总审核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请于12月20日前填报好《2024年度校级支出预算申报表》(按附件提供的表格填报,请勿自制表格,可根据需要补充自制的支撑材料)报送财务处,请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部门+文件名的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cwcdhz@163.com,纸质版须经费归口部门负责人签字。

请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报送2024年度校级支出预算,逾期未申报视为无支出预算需求。


附件:

1.2024年度校级支出预算申报表——运转类(模板)

2.2024年度校级支出预算申报表——特定目标类(模板)




                                                 财务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