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附件1)要求,现组织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本科专业教师。
二、申报项目范围及数量
申报项目分为联合培养、教师互聘、协同创新、资源共享、合作交流等五个类别,合作对象可为省内外及国外高校。请分类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每类项目每校限报5项,协同创新项目限报2项。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推进普通高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附件3),按照《通知》要求分类填写《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保存为word文档,提交所在部门审核。
(二)部门初审
各二级单位(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初审,并统一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按照申报类别分别报送至该类项目负责部门邮箱。
(三)学校审核
学校各类项目负责部门对《项目申报书》审核,推荐至上级部门。
四、截止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3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项目负责部门
(一)联合培养和资源共享
负责部门:教务处
联系人:荐芳
电话:3789045
电子邮箱:ldjwzlk@163.com
(二)教师互聘
负责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郭志新
电话:3789112
电子邮箱:ldxyrsc115@163.com
(三)协同创新
负责部门:科研处
联系人:张琦
电话:3789075
电子邮箱:ldxykyc@126.com
(四)合作交流
负责部门:国际教育学院
联系人:徐桐
电话:3789331
电子邮箱:gjjlhzc@elnu.edu.cn
附件:
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
项目申报书;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进普通高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合作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