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组、教学单位:
根据《辽东学院2018年审核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的进度要求,各项目组、教学单位开始撰写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评报告的撰写
(一)撰写内容要求
1.项目组自评报告撰写要紧紧依托“五个度”的基本要求和审核评估项目、要素、要点的具体内涵要求来撰写,通过数据和客观实绩陈述来展示我校评建成果,数据要准(须与教育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一致)、陈述要实、针对性要强(每项陈述内容都应是与审核评估要素、要点直接相关的)。
2.项目组自评报告的审核项目、要素不能变,审核要点可综合,综合后重新确立的要点要完全包括原要点内涵要求。每个项目中的“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的撰写都要把问题的“主要表现、原因分析、改进措施”逐一阐述清楚。
3.项目组自评报告可以按照审核评估要素为基本撰写单元,各要素的责任单位提交本要素自评报告的时间由牵头部门根据本项目组实际情况确定。各要素的自评报告完成后,由项目组牵头部门统稿完成本项目组自评报告。
4.教学单位自评报告撰写要紧紧依托“五个度”的基本要求,重点把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改革等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核心要素情况梳理清楚。
(二)撰写字数要求
1.项目组自评报告撰写的字数要求如下,其中问题与对策不少于三分之一篇幅。
学校概况(0.2万字);
定位与目标(1.2-1.5万字);
师资队伍(1.2-1.5万字);
教学资源(1.2-1.5万字);
培养过程(1.5-2万字);
学生发展(1.2-1.5万字);
质量保障(1.2-1.5万字);
服务辽宁(1.2-1.5万字);
自选特色(1万字左右)。
2.教学单位自评报告撰写的字数要求为3万字以内,其中问题与对策不少于三分之一篇幅。
(三)撰写格式要求
严格按照辽东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模板格式要求进行排版(详见附件)。
二、自评报告的验收
项目组、各教学单位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学校将以党委会议形式验收,第一次验收时间为11月20日。党委会议具体召开时间由学校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自评报告的提交
各项目组、教学单位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提交时间为11月9日,各项目组自评报告佐证材料提交时间为11月底。各项目组自评报告佐证材料须以各要素为单元提交,提交的电子文件名称与自评报告中要素的“序号、名称”一致,并从各要素中确定1个(最多2个)重点要素,该重点要素佐证材料要求为原件样本(一个或多个原件拍照制成一个文件),其它要素佐证材料可压缩上传。单个附件不大于300M,文件格式可以是WORD、PDF、JPG、RAR、ZIP、网址链接、MP3/MP4音视频等。
电子版传入辽东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系统;教学单位自评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院长签字、单位盖章送至评价中心办公室(临江校区1#1016室);项目组自评报告纸质稿一式九份(党委会议验收用)、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整理装盒(每个盒内须有盒内材料目录)送至评价中心办公室(临江校区1#1016室)。
附件:辽东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辽东学院审核评估评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