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 提升服务辽宁振兴能力的意见》任务要求,总结现代学徒制试点成功经验,全面推广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辽宁省2021年现代学徒制师范专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推荐专业应是已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专业;
2.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2 号)要求,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准确,在招生招工一体化、标准体系建设、双导师团队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培养模式改革、管理机制等方面建设成效明显;
3.具有专兼结合、互聘共用的双导师队伍,招生制度和管理制度有突破,形成了良好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长效机制,经验对同类专业具有示范、辐射作用。
二、推荐范围
各高职符合条件的相关专业均可推荐。
三、工作安排
1.请各相关教学单位于9月17日前将推荐汇总表、推荐书、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命名方式为 “学校代码+学校名称+示范专业名称+材料名称”。
2.联系人:葛威,联系电话:3789045,邮箱:jwcgz001@163.com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2021 年现代学徒制示范专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2.现代学徒制示范专业推荐汇总表
3.现代学徒制示范专业推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