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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表于:2023-05-12    点击:

关于组织2023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校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详见省财政管理办公室通知(附件1)。

二、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按照科研基金《项目指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电子版文件保存为Word文档,报送所在二级单位(部门)初审。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的申请。

课题论证需依据《项目指南》进行,充分围绕辽宁省情实际展开论证,并细化课题研究具体内容。课题名称不可更改。

(二)二级单位(部门)初审

各二级单位(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发送科研处指定邮箱,并提供部门推荐意见。

(三)学校推荐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立项部门推荐。

三、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5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琦

话:3789075 18241557783

箱:xmycgpj@126.com


件:

1.《关于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2. 《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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