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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学院

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09-11 09:53  

各教学单位:

2023学年秋季学期的课程重修工作即将开始,为了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课程的安排

按照课程重修校、院两级管理的原则,校管课程的授课安排由教务处负责,院管课程的授课安排由学生所属二级学院负责。

第四周周末即923日开始重修授课。所有课程的重修授课安排应于20231126日完成。

二、重修授课方式

本次课程重修学习一律采用集中辅导形式进行。对于64学时的课程,辅导不应少于5次(按10学时计);>64学时的课程,辅导不应少于6次(按12学时计)。

三、课程重修范围

1.在校生课程重修范围为人才培养方案中春季学期开设的课程,即培养方案中双学期(春季学期)开设的课程。

2.基本学制后学生不及格科目均可重修报名。

3.学生因转学、转专业学籍异动,有转入专业应修读课程未取得成绩及学分的课程要在转入后一年内参加相应课程的学习,在此期间修读的课程不需报名。经参加二次考试后仍不合格的课程,需课程重修报名。

4.因专业培养方案调整变更开课学期或已取消的课程,可在本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开课。

四、基本学制后学生重修安排

离校并以自修方式学习的基本学制后学生不单独组织重修授课,直接参加课程重修考试。有条件参加课程重修学习的基本学制后学生,经本人与学院申请,也可参加应届毕业生的重修课程学习,所有管理要求与应届毕业生相同。

五、课程重修申请注意事项

1.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选择拟重修课程(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2.学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选择拟重修课程,不得参加相应课程的重修学习,不得参加相应课程的重修考试。

3.根据《辽东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辽东学院〔2019142号),学生每学期重修课程数不受限制。

4.课程重修网上报名时间:2023911日早1100—918日早900

5.学生未按时进行重修报名责任自负。重修报名数据将作为统计重修课程门数的基础数据。

六、考试组织

校管课重修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通知),院管课重修考试由本学院组织。

七、教务处联系人

金山校区: 浮老师 联系电话:3789609

请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尤其是学制后学生,按时进行重修报名,确保本学期的课程重修报名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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