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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设计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2016-07-12 14:51


 

 

 


 

艺术与设计学院创新创业教育    

改革实施方案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161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艺术与设计学院为响应辽东学院转型发展、深化改革、建设现代应用技术大学的发展目标,根据《辽东学院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及上级各部门创新创业相关文件要求,针对艺术学院各专业特点制定适合艺术与设计学院发展需要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一、创新创业教育专业体系建设  

(一)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    

1.加大创新创业课程与实践在教学中的比重    

艺术与设计学院各专业在制定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时,在实践教学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计划中,专门安排了包括“课内实践实训”、“综合实验与实训”和“综合训练课程”三个模块的专业实践课,共50周,贯穿整个学程,随着学生专业学习内容和专业技能的深入,逐步开展各项创新创业教育内容。  

2.设置“创新创业实践”模块    

在各专业的实践教学课程设置中还加入“创新创业实践”模块内容,合计8学分。  

(二)创新与技能教育学分及相关认证标准和程序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艺术与设计学院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艺术与设计学院创新与技能教育学分实施细则》,完善创新与技能教育学分认证体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与艺术与设计学院专业教育建设的深度融合。  

(三)落实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创业教育方案    

建立艺术与设计学院创新必修学分制平台,促使学生必须创新。通过艺术与设计学院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和创新创业教育方案(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大学生创新技能大赛和实践实习等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等)的落实,构建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新体系。  

(四)艺术与设计学院申报省级、校级创新创业示范专业的奠定基础    

为进一步提升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学质量,使教学真正服务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目标,增进师生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和活动中的热情和动力,艺术与设计学院拟申报校级、省级创新创业示范专业。艺术与设计学院在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竞赛和教师创新创业成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如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三个专业近四年成功申报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共20项,学生累计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98人次,艺术与设计学院还被学校列为“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试点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各专业有能力、有信心申报省、校级创新创业示范专业。  

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  

(一)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    

艺术与设计学院的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三个专业在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建设中,明确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目标,优化课程体系,向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转型发展。  

(二)继续坚持和发展工作室制教学    

注意搭建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大学生创新技能比赛和校企联合的平台。艺术与设计学院各系部突出“教学工作室制”和课程能力组群的能力培养主线,组织教学团队,不断改革教学模式。“工作室制”教学实行工作室导师负责制,配备相关的专业教师组成工作室教学团队,形成“产--创新”一体化的综合教学体系。通过该体系教学运行模式,组织、策划本工作室的教学团队,将创新实践成果转化为学生实际项目的运行和操作,提高工作室整体教学水平和创新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  

三、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一)创新创业教学团队建设    

艺术与设计学院要进一步加强以各专业创新创业教学团队为基础的创新创业师资建设。专业创新创业教学团队是各专业展开创新创业教育的有力保障,各专业的创新创业教学团队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组建,以丰富的教育教学内容和多种教学形式适应创新创业教学和转型发展需要,拟建3个创新创业教学团队。  

(二)增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采取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等形式增强广大教师投入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明确教师在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方面的责任,加大对教师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鼓励教师在进行自身科研和创新创业的同时,基于科研项目带动学生创新创业,鼓励教师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有关的理论、环境、需求和政策等的研究,编写教材和发表论文等,丰富创新创业教育理论成果,鼓励教师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和指导创新创业实践。  

(三)吸引校外师资参与创新创业教育    

建立包括其他高校知名专家学者、创业成功人士、企业家、知名校友等行业优秀人才的人员信息库,由具有专业创新经验的企业人士来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广度和深度。重点聘请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动画相关专业人士来校进行创业指导、创投指导和咨询服务,使学生深入了解市场运营,引导学生将技术逻辑和市场逻辑紧密结合,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鼓励专业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活动    

根据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指导情况和《辽东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指导意见》及《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给予教师一定的教辅工作量。包括:学院根据教学需要,给教师下达的教学相关活动的工作任务,包括创新技能竞赛指导、创新创业项目指导、学术讲座等。  

教师指导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学科与技能竞赛的学生进行赛前集训,每位教师每天按5学时计算工作量。比赛期间不计算工作量;未进行集中培训的竞赛项目不计算工作量。  

教师指导省级和校级本科大学生创新性训练计划项目,按指导一篇毕业论文(设计)标准计算工作量。  

教师承担学院统一安排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题讲座、学术报告、公开示范课等主讲任务的,教师相关待遇参照《辽东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试行)》(辽东学院[2009.]15号)文件第十五条执行,即“教师开设学术讲座的工作量纳入教师教学工作量算范围,以工作量为依据支付酬金。校内教师的学术讲座按每讲授1小时记10标准学时的标准计算工作量。每个学术讲座时间一般为1.5-2小时”。  

四、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体系建设  

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主要分为院级、校级、省级以上(国家)三个层次,分梯次、分级别地鼓励学生参与其中,从而获益。  

院级创新创业竞赛:院级比赛为常态,分院积极组织相关赛事,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相关文件精神引领下,制定和完善院级相关管理文件,加强创新创业组织系统的建设。  

校级创新创业竞赛:积极参与和承办校级比赛,分院积极组织学生和教师参与其中,选拔出优秀者去参加省级以上的比赛活动。  

省级创新创业竞赛:此项活动作为学院重点工作,鼓励学生跨校、跨年级、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参赛队伍,发挥群体智慧,学院安排导师做好指导,整合校内竞赛资源组织各类大赛,建立学院、学校、校外等多维度竞赛服务体系。通过竞赛让学生与校内外优秀人员交流切磋,不断完善项目和团队,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催生优秀项目和成果。  

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创新能力培养部分融入竞赛内容,同时加强对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的管理,力争有序、高效的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创新创业竞赛,并与课程体系相结合,激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  

五、创新与技能教育学分体系建设  

艺术与设计学院参照《辽东学院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教育学分管理办法》,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制定《艺术类专业创新与技能教育学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作为艺术学院创新与技能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通过认证,并在其基础上,针对创新、创业所需的知识结构、需要掌握的技能和能力的基础之上对学生进行考核,使创新创业技术和能力都得到相应的合理评价,通过评价对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工作给予肯定,有利于创新与技能教育教学的健康发展。

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一)通过项目学习培养创新能力    

艺术与设计学院计划实施“基于项目的学习计划”,推动课堂学习与项目学习有机结合,鼓励学生组成团队,通过选题、制定计划、收集处理信息、活动探索、设计作品、交流成果等系列活动,培养自主学习、主动思考、实践创新、团队协作、领导决策、解决问题等系列能力和素质。  

(二)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强化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引领作用,以学院为主导组织训练计划项目培训、动员、申报等工作。通过参加“辽宁省大学生广告设计大赛”、“辽宁省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和“广东之星”等竞赛活动带动其它项目的开展。  

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导师队伍建设,鼓励在职教师担任项目导师,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创业训练和实践,做好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前期导师资格审查、中期检查、结题后导师考核评估等工作,保证按照计划完成项目。  

(三)营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有利条件    

为艺术与设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创建有利条件,为参与计划的学生尽可能的提供技术、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持。  

搭建项目学生交流平台,营造创新创业交流的宽松、开放的环境和氛围,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的机会。  

制定有利于调动指导教师的政策和扶持力度,例如:按照指导项目给定工作量或奖励。  

七、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  

(一)校内实践基地建设    

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实验室和工作室建设,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室,促进实践教学平台资源共享。

(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广泛与校外专业协会、学术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展开合作与交流,鼓励教师利用个人社会资源为学院联系实践基地,对好的基地建设项目提供适当的奖励。积极争取外部资源,完善基地条件,加大指导支持力度,健全校外实践基地运行机制,保证“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四到位,发挥校外实践基地的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为学生创新创业打造良好的硬件设施和完备的软性服务。  

八、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鼓励教师开展创新教学及考核方法的改革。及时更新教学内容,鼓励教师将学术前沿、最新研究成果、创新实践经验等融入课堂教学,并通过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学习催生学生创意。深入实施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改革考试办法,突出考核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培养的效果,促进学生实践式、体验式学习,将教学内容、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与创新创业实践密切结合起来。    

改革教学管理制度,使管理真正为创新创业教学服务,并鼓励和推进各专业积极申报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开展    

拟成立“艺术与设计学院创新创业指导工作委员会”,负责艺术与设计学院创新创业相关的项目申报评选、赛事评奖、管理指导和相关教学改革等工作。  

九、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组织管理  

艺术与设计学院由院长总负责,副院长领导实训中心主任、系主任具体实施和操作,综合办公室负责相关资料审查和备案等。    

  

执笔人:赵伟、迟慧   

2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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