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作者: 时间:2020-01-07 点击数:

第一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是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形式。根据《辽东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学校改革和发展实践,提高处级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理论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重大理论问题,为学校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第三条 理论中心组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及列席人员(下属党支部书记、系部室主任等)组成,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宣传委员任秘书。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负责主持中心组学习;宣传委员负责草拟中心组学习计划、选定参考书目、提供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等。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吸收其他有关人员列席集中学习。

第四条 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充分重视中心组学习,严格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在理论学习中起到表率作用。要结合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成员进行专题研讨,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第五条 学习内容

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中央、省市委和学校党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六条 理论中心组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集中学习为主要形式。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6次,每次原则上围绕一个专题,采取专题讲座、辅导报告、集中阅读、重点发言、讨论交流、专题调研等形式进行。自学方面,中心组成员根据个人工作实际,采用自学参考书目、积极登录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等方式,完成中心组规定的学习任务,巩固学习成果。

第七条 理论中心组要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做到三结合,即坚持系统学习与热点专题学习相结合;坚持掌握领会基本理论与解决学校发展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政治理论与新知识学习相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致力于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领导水平,增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拒腐防变。

第八条 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安排好工作,确保参加集中学习,不无故缺席、不迟到早退,有事事先请假、事后补课。

第九条 理论中心组成员平时自学,要有自学笔记;集中学习研讨时要积极发言,每位成员每年至少要准备1次集中学习的重点发言,并准备好发言提纲,每年应撰写1篇调查报告、理论文章、工作论文、学习体会或心得等。

第十条 建立理论中心组学习档案,档案内容包含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学习总结、研讨发言记录、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成果、学习考勤和个人撰写的文章、发言提纲等。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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