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保卫处荣获辽宁省公安厅“集体一等功”殊荣

作者: 时间:2020-01-21 点击数:


日前,辽宁省公安厅下发文件,对2019年度全省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奖。我校由于安保工作成绩突出,学校保卫处被辽宁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一等功”。我校也是丹东地区唯一获得此项殊荣的单位。

1月17日,丹东市公安局召开高校内部安全稳定暨丹东校地协作联席会议。在此次大会上,丹东市公安局副局长李万龙受省公安厅委托为我校颁发了集体一等功奖牌,我校副校长张钟声代表学校领受了奖牌。



在表奖大会上,李万龙代表丹东市公安局高度肯定了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扎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在面对复杂的维稳形势,学校能主动担当,出色完成各个重要时期安保任务以及对丹东地区安全稳定起到的模范作用表示由衷赞佩。同时对我校连续多年举办校园银杏节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无差错表示极为赞赏。他要求各级公安部门今后要更加深入实际,下沉校园一线,多到学校实地调研走访,常进校园倾听师生诉求,要大力发挥校地协作联席制度作用,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安全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


张钟声代表学校对丹东市各级公安部门长期以来给予我校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感谢。特别是对丹东市公安局多年来在学校举办重大活动鼎力协助保障以及帮助解决学校校门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等表现的担当作为表示深深谢意。他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了我校目前安全稳定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也明确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完善校园安全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要紧密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不断完善校地联席协作机制,共同为丹东地区稳定和学校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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