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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通知
2021-03-12 10:12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管理中心和辽宁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21年度测试工作,测试由体育部具体负责实施,请各学院向学生传达通知,组织学生开展课余锻炼,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此项工作,避免因延误影响整个测试进程。

测试时间:

1.常规测试:2021年3月22日——5月21日

2.不及格补测: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范围:2018级、2019级(不含专升本)、2020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服兵役后重回学校的学生)

测试项目:立定跳远、50米跑、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学生必须参加所有规定项目的测试,否则上报数据时该项目按零分成绩上报。

测试安排:

1.本学期有体育课的班级(2020级全体、2019级本科)以体育选项班为单位测试,由任课教师负责全部工作,各学院不必提交名单。

2.其他班级(2018级本科、2019级专科)以自然班为单位参加测试,各学院按班级(学院名称和班号使用学院整合前的简称)按模板提供打印名单(附件一),各班级预留的联系人(班长或体委)电话务必有效畅通,由体育部指派老师与联系人确定具体测试事宜。各学院应指派一名体育部长负责该项事宜,打印好的名单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19日前送交体育部,临江校区交给付金秋老师,金山校区交给于河老师。

3.因病或残疾学生由其本人按规定办理“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到辽东学院官网——体育部页面下载),原因一栏填写格式:“因残疾或患××疾病,不能剧烈运动,申请免测。”须携带残疾证或县区级以上医院的门诊诊断(包括影像、心电图等)、住院病历等资料,经校医院医生审核盖章后,在测试时间内交到体育部(有体育课的学生与大学体育理论考试申请表同时办理,体育部教研室主任签字时会直接留下;2018级本科和2019级专科的学生在测试时交给测试老师即可),办理免测的学生不用参加测试。

4.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在测试时间内毕业实习的班级、学校公派出国留学的学生、处于疫情高风险地区本学期不能返校的学生,由各学院统一提供详细名单材料(附件一、附件三),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3月19日前交体育部存档,所涉及的学生本年度按免测处理,不用参加测试。

5.常规测试结束后,将对总分不及格的学生安排一次补测,补测时间另行通知。

6.测试过程中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预案,服从老师指挥,保持人员间隔。

7.测试时,学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不得冒名顶替,不得违反测试纪律,服从测试老师管理,一旦出现任何违纪行为,取消测试成绩,本学年评定为0分,并交教务处按违反考试纪律相关规定处理。

8.未尽事宜请联系体育部协调解决。

体育部体质测试工作责任人:

临江校区:付金秋:13941515421

金山校区:于 河:13700184132

附件:

1.体质测试表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3.实习(出国)证明

教务处 体育部

2021年3月10日

附件【附件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三:实习(出国)证明(模板).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一:测试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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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山校区: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325号            邮编:11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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