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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通知
2020-09-10 08:58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管理中心和辽宁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开展我校2020年度测试工作,测试由体育部具体负责实施,请各学院向学生传达通知,组织学生开展课余锻炼,鉴于往年存在的问题,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此项工作。

一、测试时间:2020年9月28日——11月6日

二、测试范围:全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含2020级新生、服兵役后重回学校的学生)。

三、测试项目:学生必须参加所有规定项目的测试,否则上报数据时该项目按零分成绩上报。

1.2020级新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裸眼视力(只测试不评分)。

2.其他年级:立定跳远、50米跑、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裸眼视力(只测试不评分)。

三、测试安排

1.本学期有体育课的班级以体育选项班为单位测试,由任课教师负责全部工作,各学院不必提交名单。

2.其他班级以自然班为单位参加测试,各学院按班级(学院名称和班号使用入学时的)提供打印名单(附件一),各班级预留的联系人(班长或体委)电话务必有效畅通,由体育部指派老师与联系人确定具体测试事宜。打印好的名单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18日前送交体育部。

3.因病或残疾学生按规定办理“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到辽东学院官网——体育部页面下载),原因一栏填写格式:“因残疾或患××疾病,不能剧烈运动,申请免测。”须携带残疾证或县区级以上医院的门诊诊断(包括影像、心电图等)、住院病历等资料,经校医院医生审核盖章后,在测试时间内交到体育部(以自然班为单位测试的交给测试老师即可),不用参加测试。

4.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在测试时间内离校实习的班级、学校公派出国留学的学生、因为疫情暂时未能返校的学生,由各学院统一提供详细名单材料,加盖学院公章,9月18日前交体育部存档,所涉及的学生不用参加测试。

5.常规测试结束后,将对总分不及格的学生安排一次补测,补测时间另行通知。

6.测试过程中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预案,服从老师指挥,保持人员间隔。

7.测试时,学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得冒名顶替,不得违反测试纪律,服从测试老师管理,一旦出现任何违纪行为,取消测试成绩,本学年评定为0分,并交教务处按违反考试纪律相关规定处理。

8.未尽事宜请联系体育部协调解决。

9.测试成绩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附件二)

四、其他说明

1.体质测试不合格,不能毕业。请全体学生认真对待。

2.请学生们抓紧时间练习,由于上学期学生居家时间过长,开始练习时,运动强度不要过大,要根据自身情况逐渐加量,循序渐进!

体育部体质测试工作责任人:

临江校区:付金秋:13941515421

金山校区:于 河:13700184132

附件:

1.体质测试表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教务处 体育部

2020年9月10日

附件【附件一:体质测试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doc已下载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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