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学收费标准的公示
根据辽价发〔2015〕59号和辽东学院〔2022〕65号文件的要求,经审核,现将下列学院培训费标准公示如下:
办学部门 办学项目 学时 培训费标准
经济学院 东北大学法学自考本科辅导班 600 2800元/人
公示期: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30日
联系电话:3971602
辽东学院社会合作处 辽东学院计划财务处
二Ο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二Ο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地址:临江校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邮编:118001 金山校区: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325号 邮编:118003
辽东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