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正文
2021年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辽宁省2021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招考委、教育局,省内有关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0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办发〔2021〕4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普通本科院校高水平职业院校开展专升本联合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21〕72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中职升本招生计划的通知》(辽教函〔2021〕11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特制定《辽宁省2021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