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学质量监控的一个重要环节,客观、公正的评教是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基本前提。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全面评价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本学期从第十四周开始开展课堂教学学生评教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主体及对象
(一)评价主体: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高职学生。
(二)评价对象:本学期为全日制在校本科、高职学生授课的教师及其任教课程(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实训教学),不包括本学期实践周开设的课程。
二、评教时间
(一)开始时间:2018年6月4日8:00
(二)截止时间:2018年6月11日8:00
三、评教要求
(一)每位学生必须严肃对待评教。评教过程中,应不受外界的影响和干扰,本着对学校发展负责、对教师工作负责、对学生本人诚信负责的态度,按照个人分析判断客观评教,避免恶意打分,客观评价自己的任课教师,保证评教数据真实合理。坚决杜绝代评等现象发生。
(二)每个学生对自己本学期所学习的每门课程都应进行评价。无故不参加评教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本学期成绩、课表,也不能参加下学期选课,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学生在评教过程中遇到本学期所修课程与评教课程不一致的(如:课程信息错误或是教师信息错误的),请及时反映到所属学院综合办公室,由学院综合办公室整理后发送至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邮箱(ldxypjzx@163.com)。
四、相关要求
1.评教率是保障学生评教结果客观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各学院应认真组织落实好学生评教工作,指定专人对学生评教进行动员、组织和指导工作,务必让每个学生知晓评教与个人选课、查询成绩的关系,保证各学院的评教率。
2.为帮助学生更好完成评教,系统管理员以截图的方式制作了“辽东学院学生网上评教流程”:
第一步:输入网址:内网http://10.2.55.6,或者通过辽东学院官网,点击页面右侧“成绩录入”。
第二步:输入学号及口令(密码)。(新生初始密码是“111”)。
第三步:登陆成功后点击“教学评估”菜单,就可以查看到要评教的教师。
第四步:点击每位教师条目后面的“操作”按钮,进入单个教师评教界面。
第五步:点击每道题的选项,同时要填写页面下方的“主观评价”。然后点击提交。
第六步:然后重复第三步到第五步,完成所有教师的评教。
联系人及电话:廉宏昱3789358
点击下载: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文件(2018-14)
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