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22日 10:02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4〕11号)要求,现组织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条件

详见教育部通知。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经二级单位(部门)初审通过后,将电子版推荐意见发送指定邮箱,科研处将按照各单位(部门)推荐的清单在系统上逐一审核,不受理个人申报。

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由所在二级单位统一报科研处。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四、相关要求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作为国家级科研项目,各单位(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争取,鼓励青年博士教师申报此类项目。

2.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评审书》前,应仔细阅读教育部通知、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及相关管理办法,确保内容合理、填报准确。

3.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4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琦

电话:3789075

邮箱:xmycgpj@126.com

附件:

1.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4〕11号)

2. 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 二级单位(部门)推荐意见模板

科研处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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