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辽宁地区应届毕业生毕业实习补充说明
一、薪资待遇
建议按照蓝海集团实习生工资体系执行;
1.应届毕业生有酒店服务类实习工作经验者(6个月及以上)至企业毕业实习4个月,工资执行蓝海集团实习生第9个月薪资政策2600元/月+全勤100元+计件工资;
2.无服务类相关工作经验者工资执行2500元/月+全勤100元+计件工资;
3.自第5个月开始执行蓝海集团统一的岗位工资政策,(服务类岗位工资3000元+全勤100元+计件工资),毕业后执行大学生学历保护工资(3600元/月+全勤奖+计件工资)。
二、职业规划
1.在岗位期间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及岗位帮带培训;
2.根据在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相关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
3.入职3个半月后酒店管理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统一进行内部选拔储备,选拔晋升储备管理人员(餐厅储备领班/经理、客房储备领班/经理、前台领班/经理、职能部门储备人员及管培生选拔)工资按照储备管理人员工资执行。
三、相关费用
1.在企业入职仅4个月期间执行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条款;
2.入职满4个月后报销往返路费;
3.入职后缴纳意外伤害险,毕业后缴纳社会保险;
4.食宿及其他福利待遇同实习生政策,毕业以后同正式员工政策。
酒店管理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