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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学院大学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

2020-10-21 15:39  

根据《辽东学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学校大学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

一、组织健全

1.组织设置。大学生按学科、专业或年级、班级正式党员人数3人以上的,设置党支部。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书记由党员辅导员或学生党员担任

2.组织换届。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后,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的,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3.党小组划分。大学生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划分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应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选举党小组组长1人。

二、制度完善

1.健全完善党员大会制度。组织党员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查、监督、讨论及决定支部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建议等。

2.健全完善支部委员会制度。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重大事项。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等。

3.健全完善党小组会议制度。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配合党支部做好党务工作。

4.健全完善党课制度。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时事政治教育等。

5.健全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建设和大学生党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健全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党员进行全面评议、考核、评价。

7.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制度。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健全完善党费收缴制度。党员按照党章规定,每月第一周周三下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向党支部交纳党费。

9.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党支部要将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党务工作及时公开,并接受党员师生的监督。

三、运行规范

1.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全年不少于4次。党员大会通过决议,必须要有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并经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表决同意,方能生效。如进行党内选举,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一半,始得当选。在《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2.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1次,全年不少于8次。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未超过半数的,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在《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3.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全年不少于8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组织和监督党员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完成党支部布置的任务,协助党支部做好日常党务工作等。在《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4.党课。每季度安排1次,全年不少于4次。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讲党课,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党课形式,定期开展专题讲座、情景互动式党课等,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在《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5.组织生活会。一般在年底前召开,会议主题由上级党组织确定,会前组织党员学习,相互谈心、征求意见,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并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6.民主评议党员。年底前,按照“学习教育、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每名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在《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7.发展党员。大学生党支部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考察、推优,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预备党员接收、转正等重要事项。每人单独立卷存档。

8.处置不合格党员。根据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经支部认定、核实,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形成处理决定,逐级报至校党委审批。在《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9.党费收缴。党员每月第一周周三下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规范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并做好《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的登记和管理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四、活动经常

1.坚持经常性谈心谈话。大学生党支部班子成员要积极了解学生党员的思想状况,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并做好谈话记录。

2.坚持党日活动。依照校历,每月第一周周三下午,按照上级党组织党日活动统一要求,制定活动计划,做好影像资料收集,并在《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3.坚持党员承诺践诺活动。每年初,党员个人结合岗位要求和自身实际,提出初步承诺,经组织审诺、公开亮诺、认真履诺、民主评诺、严格考核等程序,进行承诺践诺活动。

4.坚持“七一”主题实践活动。“七一”前后,组织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红色电影、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党建活动。

5.坚持党员经常性学习培训组织支部党员参加培训班、报告会和专题研讨,听党课,观看视频等。

6.坚持落实党内激励帮扶机制建立困难党员台账,适时更新,开展慰问党员活动,在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心、精神上激励、物质上帮扶困难党员。

五、档案齐全

党支部建立“6+1”个档案盒,分类建立台账,安排专人负责并及时更新。

1.党费经费卷《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党费收缴存根、《党费补交记录簿》等。

2.会议记录卷《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等。

3.党员活动卷党日活动、党员承诺践诺活动、“七一”主题实践活动、党内激励帮扶机制、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活动等。

4.党务管理卷组织关系排查、流动党员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党员谈话记录等相关材料。

5.党员发展卷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思想汇报、发展对象名册、《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党员名册及其他相关材料。

 6.党员名册卷党员名册、流动党员名册、失联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等。

7.其他材料卷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材料。

六、作用突出

争当“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经常对照“四讲四有”标准来衡量自己、检视自己、提升自己,以学促做、知行合一,争做合格共产党员。

开展“我是党员,向我看齐”活动。教育引导大学生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要有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奋斗、勇于奉献的精神。激励大学生党员做理想远大、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先锋。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的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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