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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学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2019-10-21 15:35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为全面贯彻《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决定》精神,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创建高校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深化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党支部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学校党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题,以实施“校园先锋工程”为载体,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强化政治功能、落实服务功能,坚持分类指导、实现整体推进,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建设短板,创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党支部,提高全校党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强大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创建标准

创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点把握好以下标准:

一)组织健全。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支部发挥作用的要求,规范合理设置党支部,打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神经末梢”。党支部班子健全、结构优化,按规定时限进行换届选举,委员出现空缺时及时补选。支委会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团结协作,认真履行职责。支部委员会坚强有力。教工党支部按管理实体设置,部门党员少的可联合组建党支部,书记由各院系部、机关处室政治业务素质好,有奉献精神、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负责人或教工党员担任。大学生党支部按学科、专业或年级、班级设置,书记由党员辅导员或学生党员担任。

二)制度完善。坚持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即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党费交纳、发展党员、报告工作、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等制度健全完善、务实管用。

(三)运行规范。坚持从严从实,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支部工作规范有序。党支部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总结。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发展党员工作。每年对流动党员进行一次排查,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坚持每月第一周周三下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自觉足额交纳党费,并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簿证。每年12月开展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群众评议。党支部建立党员QQ群、微信群,善于用新媒体推进工作,加强交流。

四)活动经常。党支部“党员之家”阵地建设有场所有标识,坚持立德树人,立足岗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要求组织党员开展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活动,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党员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党员义工服务等活动,形成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坚持开展“七一”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及党员“党费交纳日”等活动,健全完善党日制度,明确党日活动主题,确保党员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五)档案齐全。党支部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党员转接名册、党费收缴薄、会议材料、组织生活记录、党员档案等基本资料齐备,并建立完善文件资料、规章制度、党建工作经费、党组织活动、专题教育活动等档案资料,确保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六)作用突出。党支部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深入实施校园先锋工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拓展党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

三、方法步骤

开展创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工作,主要按照“选、建、带”三个步骤开展。

1.精选创建对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考虑机关、院系和学生等党支部的不同特点,选择若干个党建基础好、带动力强,特别是近年来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党支部作为示范点。

2.强化建设提升。创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关键在创,重点在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坚持创建标准、注重经常,坚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推动示范点党支部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逐一解决每个问题,逐一改进每个不足,逐一提升每项工作,逐一达到每项要求,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全面进步,使之成为机关、系部或学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标杆和旗帜。

3.示范引领带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总结创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做法,形成可供学习借鉴的典型经验,用于指导实际工作。要充分发挥示范点引领作用,广泛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加大对创建工作特别是示范点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创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性工作,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规范化建设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大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力度,提升党支部书记的履职能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将其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精心创建,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

2.强化管理,有序推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方案》要求,明确职责任务,将创建活动与学校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工作台账,统筹兼顾,周密安排。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党委将在学校校报、官网和微信公众平台对创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典型经验进行专题报道,宣传示范点建设工作,营造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锋的良好风气。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辽东学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辽东学院党字【2016】52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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